新華網杭州4月13日電(記者韋慧、裘立華)浙江一男子行竊,因一時嘴饞偷喝失主家中一罐加多寶飲料,暴露了自己的行蹤,最後被公安機關在一快捷酒店逮個正著。近日,杭州市江乾區人民法院審理了此案。
  2013年10月,杭州公安機關接到失主報案,稱位於杭州市江乾區天運花園的一戶人家遇賊,被竊走白金鑽石項鏈、蘋果Ipad、中華香煙等物品。
  公安機關立案後,發現失主家中有一罐被喝的加多寶飲料,通過提取其中的DNA,最後找到犯罪嫌疑人許某。經過比對,許某的DNA和加多寶上提取的DNA一致。經查,現年35歲的許某是浙江省台州市天台縣人,於2013年7月剛刑滿釋放。
  對於自己的犯罪行為,許某矢口否認。但檢察機關認為,加多寶飲料上的DNA證據確鑿,其行為一樣構成盜竊罪中的入室盜竊。
  《刑法》第264條規定:“盜竊公私財物,數額較大的,或者多次盜竊、入戶盜竊、攜帶凶器盜竊、扒竊的,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並處或者單處罰金。”由此可見,入戶盜竊並沒有對數額作出要求,檢察院正是以“一罐加多寶”對許某提起公訴。
  據悉,此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。
(編輯:SN091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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